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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山大水大保护 大美大爱大情怀
青海:大山大水大保护 大美大爱大情怀6月18日,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沙柳河边,一尾尾青海湖裸鲤被小心翼翼地放流至河中。几乎同一时刻,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滨河大道旁,保洁队队员、巡河的河长正在认真工作。两个场景、一种认知——保护好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青海生态文明建设,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青海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举全省之力坚决扛起生态保护重大政治责任,瞄准把青藏高原打造成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的目标,全力推进各项生态保护工作。今天的青海,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向世人呈现出一幅海晏河清、碧草连天、生机勃勃的大美画卷。新探索——深入推进三江源、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从顶层设计、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有效破解“九龙治水”难题,积累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从建立“一户一岗”生态管护公益岗位机制到园区53个行政村成立村级生态保护专业协会,再到1.72万名农牧民放下牧鞭、持证上岗,人均年增收2.16万元,国家公园建设的成果处处可见。现在,国家公园面积占到了全省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的52.2%,初步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新体系,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新实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雪山冰川、江源流域、湖泊湿地、草原草甸、沙地荒漠等自然生态修复。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十三五”期间完成国土绿化140多万公顷。加快青藏高原第二次科考大数据平台、展示平台和科考基地建设,深化全球气候变化对青藏高原影响研究。通过不懈努力,青海湿地面积稳居全国首位,蓝绿空间占比超过70%,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7.8%,藏羚羊从不足2万只增长到7万多只,普氏原羚从300多只恢复到2700多只,青海湖裸鲤数量比保护初期增长42倍,生态功能持续巩固。新成效——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青海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5%以上,河流国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100%,土壤环境持续保持清洁稳定。通过统筹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开展城乡垃圾治理行动,深化“无废城市”和全域无垃圾示范区创建,深入实施“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村庄清洁行动实现全覆盖。(责编:况玉、刘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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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 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最高奖励10万元以上!
@所有人 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最高奖励10万元以上!法治日报 共产党员 2022-06-08 12:21 发表于北京6月6日,国家安全部公布部门规章《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办法》共5章24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对国家安全机关实施的公民举报奖励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举报奖励工作应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客观公正、依法依规。《办法》立足鼓励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依照上位法律法规规定,细化和明确了国家安全机关实施举报奖励的条件、方式、标准和程序。其中,规定举报人获得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3项条件:一是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或者具体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线索或者情况;二是举报事项事先未被国家安全机关掌握,或者虽被国家安全机关有所掌握,但举报人提供的情况更为具体详实;三是举报内容经国家安全机关查证属实,为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了作用、作出了贡献。《办法》结合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奖励实践,明确奖励实施方式包括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并根据举报发挥作用程度、作出贡献大小,划定了4个等级的奖励标准。关于法律责任,《办法》明确了举报奖励相关工作中,追究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责任的6种情形、追究举报人责任的4种情形和追究举报人所在单位责任的两种情形。其中明确规定,举报人不得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奖金,不得恶意举报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不得泄露举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国家安全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办法》是国家安全机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具体体现,对于完善反间谍法律制度体系,落细落实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法律原则,汇聚全社会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各级国家安全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办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导和激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共同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实屏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2022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令第2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鼓励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规范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举报奖励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实施奖励,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对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公民实施奖励,应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客观公正、依法依规。第四条  公民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一)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受理电话;(二)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www.12339.gov.cn;(三)向国家安全机关投递信函; (四)到国家安全机关当面举报;(五)通过其他国家机关或者举报人所在单位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六)其他举报方式。第五条  公民可以实名或者匿名进行举报。实名举报应当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匿名举报人有奖励诉求的,应当提供能够辨识其举报身份的信息。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第六条  国家安全机关以及依法知情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身份相关信息。因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举报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国家安全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应当依职权及时、主动采取保护措施。第七条  国家安全机关会同宣传主管部门,协调和指导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对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渠道方式、典型案例、先进事迹等进行宣传,制作、刊登、播放有关公益广告、宣传教育节目或者其他宣传品,增强公民维护国家安全意识,提高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积极性、主动性。第二章  奖励条件、方式和标准第八条  获得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或者具体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线索或者情况;(二)举报事项事先未被国家安全机关掌握,或者虽被国家安全机关有所掌握,但举报人提供的情况更为具体详实;(三)举报内容经国家安全机关查证属实,为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了作用、作出了贡献。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或者不予重复奖励:(一)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具有法定职责的人员举报的,不予奖励;(二)无法验证举报人身份,或者无法与举报人取得联系的,不予奖励;(三)最终认定的违法事实与举报事项不一致的,不予奖励;(四)对同一举报人的同一举报事项,不予重复奖励;对同一举报人提起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包含关系的举报事项,相同内容部分不予重复奖励;(五)经由举报线索调查发现新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违法主体的,不予重复奖励;(六)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奖励情形。第十条  两人及两人以上举报的,按照下列规则进行奖励认定:(一)同一事项由两个及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次序以国家安全机关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最先举报人以外的其他举报人可以酌情给予奖励;(二)两人及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线索或者情况的,按同一举报奖励。第十一条  国家安全机关根据违法线索查证结果、违法行为危害程度、举报发挥作用情况等,综合评估确定奖励等级,给予精神奖励或者物质奖励。给予精神奖励的,颁发奖励证书;给予物质奖励的,发放奖金。征得举报人及其所在单位同意后,可以由举报人所在单位对举报人实施奖励。第十二条  以发放奖金方式进行奖励的,具体标准如下:(一)对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一定作用、作出一定贡献的,给予人民币1万元以下奖励;(二)对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重要作用、作出重要贡献的,给予人民币1万元至3万元奖励;(三)对防范、制止和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重大作用、作出重大贡献的,给予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奖励;(四)对防范、制止和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特别重大作用、作出特别重大贡献的,给予人民币10万元以上奖励。第三章  奖励程序第十三条  对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条件的举报,应当在举报查证属实、依法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作出处理后30个工作日内,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启动奖励程序。第十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认定奖励等级,作出奖励决定。第十五条  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在作出奖励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适当方式将奖励决定告知举报人。举报人放弃奖励的,终止奖励程序。第十六条  举报人应当在被告知奖励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领取奖励。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领取奖励的,可以延长奖励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举报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奖励的,视为主动放弃。第十七条  征得举报人同意后,国家安全机关可以单独或者会同有关单位,在做好安全保密工作的前提下举行奖励仪式。第十八条  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经费按规定纳入国家安全机关部门预算。第十九条  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加强对举报奖金的发放管理。举报奖金的发放,应当依法接受监督。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或者教唆、伙同他人伪造举报材料,冒领举报奖金的;(二)泄露举报或者举报人信息的;(三)利用在职务活动中知悉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有关线索或者情况,通过他人以举报的方式获取奖励的;(四)未认真核实举报情况,导致不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获得奖励的;(五)对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要求或者期限给予奖励的;(六)其他依规依纪依法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第二十一条  举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二)弄虚作假骗取奖金的;(三)恶意举报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国家安全机关工作的;(四)泄露举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举报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已经启动奖励程序的,应当终止奖励程序;已经作出奖励决定的,应当予以撤销;已经实施奖励的,应当予以追回。第二十二条  举报人所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予以处理:(一)举报人向所在单位报告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线索或者情况后,单位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或者漏报、瞒报,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二)举报人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线索或者情况后,单位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对境外人员举报实施奖励,适用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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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支持专业社工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
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支持专业社工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近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各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有关要求,切实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通知》强调,各地要扎实做好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可为临时生活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通知》要求,要加大未参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对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及时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帮扶。《通知》提出,各地要加强摸底排查、主动发现,及时发现救助需求,跟进实施救助帮扶。充分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强化对低收入人口的监测预警,对发现的困难群众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政策规定,对在非户籍地因疫情影响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简化优化救助程序,进一步提高救助可及性、时效性。优化完善救助服务方式,统筹运用发放实物、现金和提供服务等方式,提供精准救助帮扶。疫情防控期间,要积极帮助遇困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妥善解决外来滞留人员用餐、住宿等问题。完善和落实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政策措施,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通知》强调,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底线意识,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强化资金监管,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滞留救助资金。加强资金保障,统筹用好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资金,对疫情严重地区给予适当倾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下达。以下为《通知》全文: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政局: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频发,一些地方发生较大规模疫情,对困难群众生活造成影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基本民生保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有关要求,切实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扎实做好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加大低保制度落实力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生活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低保范围。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可为临时生活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积极促进有劳动条件的救助对象务工就业,对因家庭成员就业导致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家庭,给予一定的渐退期。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二、加大未参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加强对未参加失业保险的无生活来源失业人员的救助帮扶。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69号)要求,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加大对生活困难未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的救助帮扶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临时救助等相应帮扶措施。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脱贫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根据需要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对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及时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帮扶。三、加强摸底排查、主动发现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主动发现机制建设,组织动员基层干部、村级组织、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工作者等,通过走访摸排、电话沟通、微信联系等方式,全面了解辖区内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生活状况,重点关注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低保边缘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暂不符合低保条件但存在一定困难的群众以及经救助后自身发展能力仍不足的困难群众,及时发现救助需求,跟进实施救助帮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充分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分析,强化对低收入人口的监测预警,对发现的困难群众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等困难群众咨询求助渠道,加强热线值守,提高办理效率,做到及时受理、快速响应。四、进一步提高救助可及性、时效性各地要加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工作的衔接,统筹使用各项救助政策措施,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综合考虑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实际情况,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政策规定,合理设定乡镇(街道)审批额度,适当提高中高风险区域乡镇(街道)备用金下拨额度和审批额度,疫情严重地区可由社区(村)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结合实际,明确临时遇困外来人员申请临时救助的具体情形、救助标准和救助时限,对在非户籍地因疫情影响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整合救助资源,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一案一策”方式提高救助水平,解决急难个案。简化优化救助程序,积极应用“互联网+”、手机APP等信息化手段,逐步推行社会救助全流程线上办理,减少人群聚集,降低感染风险,提高办理效率。五、优化完善救助服务方式各地要针对困难群众实际需要实施分类化、差异化救助,统筹运用发放实物、现金和提供服务等方式,提供精准救助帮扶。疫情防控期间,要积极帮助遇困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妥善解决外来滞留人员用餐、住宿等问题。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走访探视和照料服务,督促照料服务人员认真履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照顾好特困人员日常生活。鼓励、支持慈善组织、志愿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资捐赠、生活照料、心理疏导、送医护理等多样化服务。完善和落实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政策措施,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引导慈善组织设立社会救助项目,探索建立政府引导支持、行业组织运作、慈善组织参与的“救急难”平台,进一步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的有效衔接。六、强化监督管理各地要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用途,规范使用范围和发放方式,强化资金监管,严禁擅自扩大资金支出范围,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滞留救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整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救助资金以及“关系保”、“人情保”、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并堵塞资金监管漏洞,加强风险防控,确保资金精准使用。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七、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底线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要加强资金保障,统筹用好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资金,对疫情严重地区给予适当倾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下达。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政策衔接和资源统筹,形成救助合力。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救助政策的知晓度。各地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将纳入2022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民政部  财政部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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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022年5月10日) 习近平
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22年5月10日)习近平共青团员们,青年朋友们,同志们:青春孕育无限希望,青年创造美好明天。一个民族只有寄望青春、永葆青春,才能兴旺发达。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就是要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征程上奋勇前进。首先,我代表党中央,向全体共青团员和各级共青团组织、团干部,致以热烈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共青团员们、青年朋友们、同志们!中华民族是历史悠久、饱经沧桑的古老民族,更是自强不息、朝气蓬勃的青春民族。在5000多年源远流长的文明历史中,中华民族始终有着“自古英雄出少年”的传统,始终有着“长江后浪推前浪”的情怀,始终有着“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的信念,始终有着“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的期待。千百年来,青春的力量,青春的涌动,青春的创造,始终是推动中华民族勇毅前行、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磅礴力量!青年的命运,从来都同时代紧密相连。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逐步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中华民族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劫难。一批又一批仁人志士为救国救民而苦苦追寻,一大批先进青年在“觉醒年代”纷纷觉醒。伟大的五四运动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拉开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序幕,也标志着中国青年成为推动中国社会变革的急先锋。青春力量一经觉醒,先进思想一经传播,中华大地便迅速呈现出轰轰烈烈的革命新气象。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的紧密结合中,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关注的目光投向青年,把革命的希望寄予青年。党的一大专门研究了建立和发展青年团作为党的预备学校的问题。1922年5月5日,在中国共产党直接关怀和领导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宣告成立。这在中国革命史和青年运动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坚定不移跟党走,为党和人民奋斗,是共青团的初心使命。一百年来,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共青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走在青年前列,组织引导一代又一代青年坚定信念、紧跟党走,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贡献力量,谱写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激昂的青春乐章。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共青团广泛传播马克思主义,用先进思想启迪青年觉醒、凝聚青春力量,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踊跃投身反帝反封建的工人运动、农民运动、学生运动,积极参加党领导的革命武装,在打倒军阀、抗日救亡、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的伟大斗争中冲锋陷阵,展现出不怕牺牲、浴血斗争的精神风貌。刀光剑影,枪林弹雨,广大团员青年对党忠贞不渝,经受住了生与死的考验,为中国革命胜利贡献了青春、建立了重要功勋!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共青团积极参与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组建青年突击队、青年垦荒队、青年扫盲队,开展学雷锋活动,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激发“敢教日月换新天”的豪情,喊出“把青春献给祖国”的响亮口号,向科学进军,向困难进军,向荒原进军,展现出敢于拼搏、辛勤劳动的精神风貌。艰难困苦,千难万险,广大团员青年主动作为、勇挑重担,哪里最困难、哪里就有团的旗帜,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团员青年的身影,为祖国建设贡献了青春、建立了重要功勋!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共青团适应党和国家工作中心战略转移,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广泛开展争当新长征突击手、“五讲四美三热爱”、希望工程、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保护母亲河等一大批青春气息浓烈的创造性活动,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发出“团结起来、振兴中华”的时代强音,在现代化建设各条战线上勇立潮头,展现出敢闯敢干、引领风尚的精神风貌。革故鼎新,建设四化,广大团员青年勇作改革闯将,开风气之先,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了青春、建立了重要功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共青团积极投身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波澜壮阔的实践,坚持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全面深化自身改革,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脱贫攻坚战场摸爬滚打,在科技攻关岗位奋力攀登,在抢险救灾前线冲锋陷阵,在疫情防控一线披甲出征,在奥运竞技赛场奋勇争先,在保卫祖国哨位威武守护,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刻冲得出来、顶得上去,展现出自信自强、刚健有为的精神风貌。“清澈的爱,只为中国”,成为当代中国青年发自内心的最强音。伟大梦想,伟大使命,广大团员青年自觉担当重任,深入基层一线,让青春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绽放异彩,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贡献了青春、建立了重要功勋!时代各有不同,青春一脉相承。一百年来,中国共青团始终与党同心、跟党奋斗,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把忠诚书写在党和人民事业中,把青春播撒在民族复兴的征程上,把光荣镌刻在历史行进的史册里。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中国共青团不愧为中国青年运动的先锋队,不愧为党的忠实助手和可靠后备军!共青团员们、青年朋友们、同志们!越是往前走、向上攀,越是要善于从走过的路中汲取智慧、提振信心、增添力量。一百年来,共青团坚定理想、矢志不渝,形成了宝贵经验。这是共青团面向未来、再立新功的重要遵循。——百年征程,塑造了共青团坚持党的领导的立身之本。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中国共青团。共青团从诞生之日起,就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把坚持党的领导深深融入血脉之中,形成了区别于其他青年组织的根本特质和鲜明优势。听党话、跟党走始终是共青团坚守的政治生命,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始终是一代代共青团员的政治信念。历史充分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共青团才能团结带领青年前进,推动中国青年运动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行。——百年征程,塑造了共青团坚守理想信念的政治之魂。共青团把青年人组织起来,是在理想信念感召下坚定信仰的结合、科学主义的结合。团的一大就明确提出了建设共产主义社会的远大理想,亮出了社会主义的鲜明旗帜,在一代又一代青年心中点亮理想之灯、发出信念之光,这是共青团最根本、最持久的凝聚力。历史充分证明,只有始终高举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共青团才能形成最为牢固的团结、锻造最有战斗力的组织,始终把青年凝聚在党的理想信念旗帜之下。——百年征程,塑造了共青团投身民族复兴的奋进之力。党的奋斗主题就是团的行动方向。共青团紧扣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人民群众的壮阔实践,在民族复兴征程上勇当先锋、倾情奉献,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使实现民族复兴成为中国青年运动一以贯之的恢弘主流。历史充分证明,只有牢牢扭住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这一主题,共青团才能团结起一切可以团结的青春力量,唱响壮丽的青春之歌。——百年征程,塑造了共青团扎根广大青年的活力之源。共青团历经百年沧桑而青春焕发,依靠的就是始终扎根广大青年,始终把工作重点聚焦在最广大的工农青年和普通青年群体,把心紧紧同青年连在一起,把青年人的心紧紧同党贴在一起。历史充分证明,只有不断从广大青年这片沃土中汲取养分、获取力量,共青团才能成为广大青年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贴心人。共青团员们、青年朋友们、同志们!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齐心协力,胜利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实现中国梦是一场历史接力赛,当代青年要在实现民族复兴的赛道上奋勇争先。时代总是把历史责任赋予青年。新时代的中国青年,生逢其时、重任在肩,施展才干的舞台无比广阔,实现梦想的前景无比光明。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共青团员、少先队员代表响亮喊出“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青春誓言。这是新时代中国青少年应该有的样子,更是党的青年组织必须有的风貌。在新的征程上,如何更好把青年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动员起来,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是新时代中国青年运动和青年工作必须回答的重大课题。共青团要增强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用青春的能动力和创造力激荡起民族复兴的澎湃春潮,用青春的智慧和汗水打拼出一个更加美好的中国!这里,我给共青团提几点希望。第一,坚持为党育人,始终成为引领中国青年思想进步的政治学校。志存高远方能登高望远,胸怀天下才可大展宏图。火热的青春,需要坚定的理想信念。我们党用“共产主义”为团命名,就是希望党的青年组织永远站在理想信念的高地上,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青年,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用党的光辉旗帜指引青年,用党的优良作风塑造青年。新时代的中国青年,更加自信自强、富于思辨精神,同时也面临各种社会思潮的现实影响,不可避免会在理想和现实、主义和问题、利己和利他、小我和大我、民族和世界等方面遇到思想困惑,更加需要深入细致的教育和引导,用敏锐的眼光观察社会,用清醒的头脑思考人生,用智慧的力量创造未来。共青团作为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要从政治上着眼、从思想上入手、从青年特点出发,帮助他们早立志、立大志,从内心深处厚植对党的信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要立足党的事业后继有人这一根本大计,牢牢把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个根本任务,引导广大青年在思想洗礼、在实践锻造中不断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让革命薪火代代相传!第二,自觉担当尽责,始终成为组织中国青年永久奋斗的先锋力量。奋斗是青春最亮丽的底色,行动是青年最有效的磨砺。有责任有担当,青春才会闪光。青年是常为新的,最具创新热情,最具创新动力。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离不开一代又一代有志青年的拼搏奉献。只有当青春同党和人民事业高度契合时,青春的光谱才会更广阔,青春的能量才能充分迸发。青年是社会中最有生气、最有闯劲、最少保守思想的群体,蕴含着改造客观世界、推动社会进步的无穷力量。共青团要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勇做新时代的弄潮儿,自觉听从党和人民召唤,胸怀“国之大者”,担当使命任务,到新时代新天地中去施展抱负、建功立业,争当伟大理想的追梦人,争做伟大事业的生力军,让青春在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绽放绚丽之花!第三,心系广大青年,始终成为党联系青年最为牢固的桥梁纽带。共青团是党领导的群团组织,也是青年人自己的组织。团的最大优势在于遍布基层一线、深入青年身边。要紧扣服务青年的工作生命线,履行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这一政治责任,既把青年的温度如实告诉党,也把党的温暖充分传递给青年。要千方百计为青年办实事、解难事,主动想青年之所想、急青年之所急,充分依托党赋予的资源和渠道,为青年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让广大青年真切感受到党的关爱就在身边、关怀就在眼前!第四,勇于自我革命,始终成为紧跟党走在时代前列的先进组织。对共青团来说,建设什么样的青年组织、怎样建设青年组织是事关根本的重大问题。“常制不可以待变化,一途不可以应无方,刻船不可以索遗剑。”共青团只有勇于自我革命,才能跟上时代前进、青年发展、实践创新的步伐。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聚焦不断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目标方向,推动共青团改革向纵深发展。要敏于把握青年脉搏,依据青年工作生活方式新变化新特点,探索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新思路新模式,带动青联、学联组织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不断巩固和扩大青年爱国统一战线。要自觉对标全面从严治党经验做法,以改革创新精神和从严从实之风加强自身建设,严于管团治团,在全方位、高标准锻造中焕发出共青团昂扬向上的时代风貌!“人生万事须自为,跬步江山即寥廓。”追求进步,是青年最宝贵的特质,也是党和人民最殷切的希望。新时代的广大共青团员,要做理想远大、信念坚定的模范,带头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要做刻苦学习、锐意创新的模范,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努力成为行业骨干、青年先锋;要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模范,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做到不信邪、不怕鬼、骨头硬;要做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模范,带头站稳人民立场,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要做崇德向善、严守纪律的模范,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广大共青团员要认真接受政治训练、加强政治锻造、追求政治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以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为目标、为光荣。长期以来,广大团干部发扬优良传统,认真履职尽责,为党的青年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团干部要铸牢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高扬理想主义的精神气质,心境澄明,心力茁壮,让人迎面就能感受到年轻干部应有的清澈和纯粹。要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树牢群众观点,同广大青年打成一片,做青年友,不做青年“官”,多为青年计,少为自己谋。要培养担当实干的工作作风,不尚虚谈、多务实功,勇于到艰苦环境和基层一线去担苦、担难、担重、担险,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要涵养廉洁自律的道德修为,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断锤炼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做一个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人。共青团员们、青年朋友们、同志们!革命人永远是年轻。中国共产党立志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百年恰是风华正茂。列宁曾经引用恩格斯的话说过:“我们是未来的党,而未来是属于青年的。我们是革新者的党,而总是青年更乐于跟着革新者走。我们是跟腐朽的旧事物进行忘我斗争的党,而总是青年首先投身到忘我斗争中去。”历史和现实都证明,中国共产党是始终保持青春特质的党,是永远值得青年人信赖和追随的党。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中国共产党是先锋队,共青团是突击队,少先队是预备队。入队、入团、入党,是青年追求政治进步的“人生三部曲”。中国共产党始终向青年敞开大门,热情欢迎青年源源不断成为党的新鲜血液。共青团要履行好全团带队政治责任,规范和加强少先队推优入团、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党、团、队育人链条相衔接、相贯通。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培养和发展青年党员,特别是要注重从优秀共青团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确保红色江山永不变色。李大钊说过:“青年者,国家之魂。”过去、现在、将来青年工作都是党的工作中一项战略性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倾注极大热忱研究青年成长规律和时代特点,拿出极大精力抓青年工作,做青年朋友的知心人、青年工作的热心人、青年群众的引路人。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党建带团建制度机制,经常研究解决共青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热情关心、严格要求团干部,支持共青团按照群团工作特点和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共青团员们、青年朋友们、同志们!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就说:“后生可畏,焉知来者之不如今也?”青年之于党和国家而言,最值得爱护、最值得期待。青年犹如大地上茁壮成长的小树,总有一天会长成参天大树,撑起一片天。青年又如初升的朝阳,不断积聚着能量,总有一刻会把光和热洒满大地。党和国家的希望寄托在青年身上!1937年,毛泽东同志为陕北公学成立题词时说:“要造就一大批人,这些人是革命的先锋队。这些人具有政治远见。这些人充满着斗争精神和牺牲精神。这些人是胸怀坦白的,忠诚的,积极的,与正直的。这些人不谋私利,唯一的为着民族与社会的解放。这些人不怕困难,在困难面前总是坚定的,勇敢向前的。这些人不是狂妄分子,也不是风头主义者,而是脚踏实地富于实际精神的人们。中国要有一大群这样的先锋分子,中国革命的任务就能够顺利的解决。”今天,党和人民同样需要一大批这样的先锋分子,党中央殷切希望共青团能够培养出一大批这样的先锋分子。这是党的殷切期待,也是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待!分享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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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发展前景一定会更加光明
中国经济发展前景一定会更加光明——习近平总书记引领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述评《 人民日报 》( 2022年05月25日   第 01 版)  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交织,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复杂变化,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中国,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洞察时代发展大势,准确把握历史发展趋势,强调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亿万人民团结奋发、攻坚克难,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动态平衡,以迈向伟大复兴的坚定步伐向世界宣示:“中国经济发展前景一定会更加光明”!  (一)坚持高效统筹  ——“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新冠肺炎疫情这只巨大的“黑天鹅”,已成为影响世界经济复苏的最大变量。累计确诊超5.2亿例,死亡逾627万例——全球疫情仍处高位,病毒还在不断变异。  今年3月以来,国内新一波疫情波及一些省份,经济复苏受到较大冲击。  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统筹全局,果断决策,在关键时刻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引领全国上下勠力同心、攻坚克难。  3月5日,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常态化防控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机制,突出口岸地区疫情防控这个重点,守住不出现疫情规模性反弹的底线。  3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部署从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强调“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努力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4月13日,在海南考察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抓细抓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  4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强调,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这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同时指出,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5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抓紧抓实疫情防控重点工作,指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和吃劲阶段,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定信心,深刻认识抗疫斗争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扬斗争精神,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坚决巩固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锐意攻坚,精准施策,坚决遏制疫情蔓延。3月20日,深圳基本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4月14日,吉林省实现社会面清零;5月17日,上海全市16个区实现社会面清零;北京以快制快,加快实现社会面清零……目前,疫情防控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与此同时,稳经济、保发展安全的措施大力推进。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七大政策加快落地,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预计全年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增量政策工具蓄势待发……一系列举措着力稳住经济大盘。  一季度中国经济同比增长4.8%,平稳开局殊为不易。尽管增速放缓,前4个月累计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增长,经济社会大局稳定;黑土地上忙春耕,高速路上保畅通,长春、深圳、上海等地越来越多车间响起轰鸣声,汇聚成产业链供应链的有力脉动。  在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习近平总书记始终着眼长远,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动态平衡思考和布局。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着力扩大内需、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研究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系列事关全局的重要部署,助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行稳致远。  “虽然受到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巨大压力,但中国经济韧性强、潜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我们对中国经济发展前途充满信心。”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世界经济论坛视频会议上的演讲,传递出坚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决心和信心。  (二)牢牢把握主动  ——“最重要的是必须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  面对纷繁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最重要的是必须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  确保关键领域安全可控,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守牢底线——  受疫情和乌克兰危机影响,全球能源、粮食等大宗商品市场大幅波动,国内保供稳价压力增大。  2021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我们这样一个大国来说,保障好初级产品供给是一个重大的战略性问题。必须加强战略谋划,及早作出调整,确保供给安全。”  粮稳天下安。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  今年3月,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时,习近平总书记语重心长地说:“在粮食安全这个问题上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  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到海南考察,首站就来到位于三亚市崖州湾科技城的崖州湾种子实验室,指出“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就必须把种子牢牢攥在自己手里”。  各地各部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千方百计保障米袋子安全——中央财政下拨夏粮小麦促壮稳产补助资金16亿元,下达资金300亿元为实际种粮农民发放补贴,投放100万吨国家钾肥储备……一系列部署确保全年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目前,冬小麦面积稳定在3.3亿亩以上,长势与常年基本相当,夺取夏粮丰收有基础;据5月18日农情调度,全国春播粮食已完成意向面积的85%,进度快于去年。  能源安全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胜利油田时指出,“中国作为制造业大国,要发展实体经济,能源的饭碗必须端在自己手里”。  今年春节前夕赴山西考察,总书记特意来到山西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走进企业储煤场,察看煤场储煤等情况,强调要“夯实国内能源生产基础,保障煤炭供应安全”。  能源保供稳价工作在不断推进——加快释放国内油、气、煤炭产能,今年新增煤炭产能3亿吨;持续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加快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积极用好国际市场,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所有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今年一季度,全国原煤、原油、天然气产量同比分别增长10.3%、4.4%、6.6%,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2541万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80%。能源供给制约问题明显缓解。  坚持科技自立自强,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战略支撑——  当今世界,科技创新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主要战场,围绕科技制高点的竞争空前激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5月14日,上海。中国商飞公司即将交付的首架C919大飞机圆满完成首飞试验。  “我们一定要有自己的大飞机!”8年前,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商飞设计研发中心时说的话,至今令人心潮澎湃。  关键核心技术是国之重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像当年攻克“两弹一星”一样,集中力量攻克“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  神舟十三号载人飞船结束为期6个月的太空“出差”返回地球;天舟四号货运飞船飞赴太空;“华龙一号”示范工程全面建成投运等一系列创新成果竞相涌现;产业升级步稳蹄疾,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保持两位数高增长;创新链与产业链加快融合……今年以来,我国不断加快创新步伐。  实践一再证明,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只有把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真正掌握竞争和发展的主动权,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三)夯实大国之基  ——“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打下坚实基础”  4月25日,列入国家“八纵八横”高速铁路规划网的成兰铁路,历时10年贯通跃龙门隧道;5月16日,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吴淞江整治工程江苏段开工建设;5月以来,国家石油天然气重点工程——青宁管道与西气东输一线互联互通进入最后冲刺阶段……大江南北,一个个重大基建项目稳步推进,勾勒中国经济地理新版图。  面向“十四五”、面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对于筑牢大国基石,习近平总书记有着深远思考。  2021年5月,河南南阳。习近平总书记在专题调研南水北调并主持召开座谈会时强调,要加快构建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2021年7月,青藏高原。习近平总书记实地察看拉林铁路沿线建设情况,指出“全国的交通地图就像一幅画啊,中国的中部、东部、东北地区都是工笔画,西部留白太大了,将来也要补几笔,把美丽中国的交通勾画得更美”。  2022年4月,海南洋浦港。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强调,要“推动港口发展同洋浦经济开发区、自由贸易港建设相得益彰、互促共进,更好服务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共建‘一带一路’”。  从南水北调到川藏铁路,从广袤西部边疆铁路网建设到海南自贸港建设,这些重大工程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谋划未来永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今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研究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打下坚实基础”。  这一既利当前、又谋长远的战略部署,对保障国家安全,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扩大内需,推动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  4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将“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当前经济工作部署。  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涵盖更广,涉及网络型基础设施、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城市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以及国家安全基础设施等诸多方面。  从中央到地方,一项项具体安排密集落地,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的“施工蓝图”渐次铺展。  一边补短板强弱项——“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建设正加快推进,已分解出的2600多个项目稳妥有序实施;今年全国预计完成水利建设投资约8000亿元,前4个月已完成195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5.5%;1至4月全国铁路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74.6亿元……  一边调结构增后劲——今年一季度我国5G基站新增13.4万个,累计建成开通155.9万个;全面启动“东数西算”工程;全国“5G+工业互联网”在建项目达到2400个……  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一系列瞄准未来的“打基础”举措,将带来广阔的技术创新需求和“换道超车”新机遇。  (四)重塑发展优势  ——“构建新发展格局是事关全局的系统性、深层次变革,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战略谋划”  2021年底,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时强调,构建新发展格局,迫切需要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释放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的鲜明改革信号。  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  针对当前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新发展格局构建的突出问题,意见从6个方面明确未来重点任务。  时间回到2020年春天。3月底的浙江宁波舟山港春寒料峭。习近平总书记冒雨来到这里,实地考察复工复产。  “我感觉到,现在的形势已经很不一样了,大进大出的环境条件已经变化,必须根据新的形势提出引领发展的新思路。”  回京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4月10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提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全面部署。  构建新发展格局,是习近平总书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掌握未来发展主动权的前瞻性战略布局和先手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就是要在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狂风暴雨、惊涛骇浪中,增强我们的生存力、竞争力、发展力、持续力,确保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不被迟滞甚至中断。”  大国经济有着广阔的市场和回旋空间。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遭遇过很多外部风险冲击,最终都能化险为夷,靠的就是办好自己的事、把发展立足点放在国内。”  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构建新发展格局蹄疾步稳、扎实推进——  出台《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指导意见》,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一系列改革举措着力疏通经脉、扩大内需;  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着眼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一个个相互支撑、优势互补的区域发展战略全面实施;  统筹推进21个自贸试验区建设;与149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实施;正式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步伐不断加快。  新发展格局决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  今年以来,虽然我国外贸外资增速放缓,但总体仍实现“开门稳”——前4个月外贸同比增长7.9%,实际使用外资增长20.5%,新增合同外资1亿美元以上大项目185个,相当于平均每天有1.5个外资大项目落地,展现出中国市场的强大吸引力。  5月18日晚,庆祝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会70周年大会暨全球贸易投资促进峰会在北京举行。  习近平总书记发表视频致辞,重申“中国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心不会变,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表示中国将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全球工商界提供更多市场机遇、投资机遇、增长机遇”。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一场需要保持顽强斗志和战略定力的攻坚战、持久战。只要锚定目标、坚定不移,我们就一定能重塑中国发展新优势。  (五)奋发开创新局  ——“既正视困难又坚定信心,发扬历史主动精神,迎难而上,敢于斗争,砥砺前行,奋发有为”  火车站到发列车数逐步增加,江南造船按期交付疫情下首艘船,崇明首批集贸市场“有限开放”,老街上的南翔小笼重新飘香……近期遭受疫情冲击的上海,正在分阶段推进复商复市,努力把失去的时间抢回来。  中国经济是一片大海,风雨无阻,大海依旧在那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既正视困难又坚定信心,发扬历史主动精神,迎难而上,敢于斗争,砥砺前行,奋发有为,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共二十大胜利召开。”  今天的中国,正阔步走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展望未来,在迈向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还会有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  发展和安全,如一体之双翼、驱动之双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对时代发展大势始终保持清醒认识:“面对波谲云诡的国际形势、复杂敏感的周边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我们必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风险思考得更深入一些”……  越是充满艰难险阻,越要把握好时与势,坚定信心向前进。  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五个必由之路”的重大论断——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团结奋斗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贯彻新发展理念是新时代我国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  同时,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释我国发展具有“五个战略性有利条件”——  “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有持续快速发展积累的坚实基础”“有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有自信自强的精神力量”。  这一深刻剖析,既回答了新时代我们为什么成功,也揭示了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  面向未来,无论国际风云如何变幻,我们都要坚定信心走好自己的路、办好自己的事,推进高质量发展不停步,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住高水平安全不放松,防止各类“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发生。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但时与势在我们一边,这是我们定力和底气所在,也是我们的决心和信心所在。”  新时代新航程上,我们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有14亿多中国人民的团结奋斗,统筹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中国号”巨轮必定能够闯激流、过险滩,驶向更加壮阔的前程!  (新华社北京5月24日电  记者韩洁、熊争艳、杨依军、高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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